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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女子杀伤丈夫被刑拘称宁可坐牢也不接受丈夫原谅

发布时间:2020-02-27 18:22:44 阅读: 来源:帆船厂家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邓鑫 陈绍伟)当妻子头也不回地走向看守所的大门时,丈夫忽然良心发现,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对妻子的控告,但妻子毅然走进看守所,一堵墙结束了一段“苦情”鸳鸯。日前,云南镇雄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办理一起丈夫控告妻子伤害的案件,妻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5月16日23时20分,乌峰镇油榨街田坝组的汪某(男,现年29岁)电话向派出所报称:其在县城的福立方酒店被妻子陈某用匕首杀伤,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民警出警后,汪某已被送往县医院救治,因刀尖杀在肩膀的骨头上断裂,汪某被迫手术取出刀片;经公安机关鉴定,汪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经公安机关调查,汪某与妻子陈某3年前同居后生有一子,夫妻之间经常为生活锁事吵闹,最关键的是,二人在感情上彼此不信任,经常猜忌发生吵架。

5月16日晚,汪某与妻子陈某在福立方酒店住宿,二人再次因情感及家庭锁事发生争吵。陈某一气之下,从随行的包里拿出一把匕首朝汪某的肩膀刺去,不想匕首的刀尖刺在骨头上断裂。陈某立即打电话给汪某的朋友,将汪某送到县医院治疗;自己离开了酒店。

因双方属“夫妻”关系,派出所民警组织双方调解,汪某称,妻子陈某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他不能这样原谅她,她必须承担刑事责任。面对民警的劝解,陈某的态度也让民警感到意外,她说,她不愿接受丈夫的原谅,自己宁愿坐牢也不愿与丈夫继续生活;陈某告诉民警,汪某对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持怀疑态度,如果不是因为孩子,她早已与汪某离婚;但事已至今,她与汪某的缘份已走到尽头。

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民警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陈某刑事拘留,就在民警将陈某送往看守所的门口时,汪某突然后悔,要求公安机关撤案;但陈某却头也不回地走进了看守所的大门,一堵墙终于结束了一段“苦情”的鸳鸯。

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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