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船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帆船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保障房产权将与政府强制共有-【新闻】

发布时间:2021-05-28 16:58:28 阅读: 来源:帆船厂家

保障房产权将与政府强制共有

尽管距离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的最后期限还有将近3个月,但住建部已经完成了《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稿(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在草稿中,购置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须和政府“按份”共有产权已然成为“刚性”规定,这意味着购置型保障房的牟利空间将被基本清除。

条例草稿修改、送审的同时,国务院、住建部已经确定“鼓励地方政府对保障住房先行立法”的政策口径。

实际上,在条例草稿起草之初,如何清除现有保障性住房的牟利空间,就是重要初衷之一,而国务院也提出了通过立规的方式清除保障性住房不当牟利空间的总体要求。因此,尽管涉及众多利益冲突,但与之相关的问题并未被规避。

“目前的草稿里提出的办法是,所有购置型保障房,只要是政府投资建设的,购买人都要和政府按份共享产权。”一位参与草稿讨论和起草的人士表示,不过他强调,目前还不能说这份草稿就是“终稿”。

在此之前,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共有产权,政府并未有统一规定。地方政府一般采用满5年之后补缴综合地价款的方式,使购置型保障性住房(一般为经济适用房)获得上市交易资格。但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房屋的增值部分远远超出保障房的购买原值和补缴的综合地价款,从而产生牟利空间。

“按照《民法》,在共有产权的模式下,如果购置人一方有意出售保障房,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优先转让给共有产权人,也就是地方政府,其只能获得的是自己份额产权的变现,从而实现了政府的优先回购权;二是向政府购买共有部分的产权来获得完全产权。这两种方式都能最大限度地制约保障性住房的牟利空间。”参与草稿讨论的专家向记者表示。

[憨鼠责编:阿九]

恩施制作职业装

丹江口制作西装

乌兰察布订做工服

九江制作工服